近两年来,山西绛县103名农民工讨要被拖欠的近13万元工资一直没有结果,去年他们向运城市委反映时,绛县副县长写下书面保证:三天之内解决,否则从县财政支出。然而一年多后,农民工工钱仍无踪影。该副县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当时去做劝解工作,本来就是让农民工回绛县就算了,“写承诺的事儿怎么能当真?”(3月14日《新京报》)
这位副县长原本就不想真正兑现民工的工资,而是意在以虚晃的“权力保证”对执意讨要欠薪的民工们玩“调虎离山计”。
代表着一级政府表态、代表着政府诚信形象的堂堂副县长,居然对自己亲自签写过的白纸黑字不负责任:这种公然愚弄百姓的行为固然可恨,但他一句“承诺不能当真”的表白,也实在是“勇敢揭示”出了某些官员的真实心态。
其实在整个官员群体里,认为“承诺不能当真”的,并非绛县这位副县长;事实上不把承诺当真的,更非绛县这位副县长的“专利”。只不过,绛县这位副县长遇到了必须“当真”的百姓、遇到了必须“当真”的事情而暴露出工作上搪塞应付、愚弄民众的原形罢了。看来,某些党政官员“承诺不能当真”的“阳奉阴违病”,并不是完全无法医治,只要咱百姓对官员的金口玉言坚决要“当真”,而且毫不妥协地、针锋相对地“较真”,则那些搪塞应付式“承诺”、那些对“承诺不当真”的角色,至少也将遭遇“下不了台”的尴尬。